一年来,根据市食安办统一部署要求,我局不断强化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狠抓措施落实,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全市民政系统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系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构建食品安全责任网络,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与全市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同步部署,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明确细化了工作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设立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监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第一时间召开局务会,全面传达省、市会议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和上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全市民政系统安全集中整治和食品安全工作。年初,及时组织召开全市养老等社会服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明确责任,动员部署落实全市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和百日攻坚行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国务院督导组的各项工作要求上来。年中,全市民政系统工作大会上对全市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再强调、再推进、再落实。
二、明确目标任务, 深入排查隐患
(一)实行动态监控机制。为保障服务对象的身体健康,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民政服务机构食堂就餐饮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逐一检查,及时查缺补漏,指导到位,对未达到要求的,现场签发告之书,要求限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开展机构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一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根据省民政厅部署和要求,印发《全市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排查全市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等隐患的自查。彻底摸清机构底数和机构安全生产情况,切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漏一户、不漏一项、不留一死角”。 二是全面开展督导检查。成立以局领导班子带队的专项督查组,按照不少于40%的比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以及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做到问题清单检查表有检查人、整改责任人签字,对存在问题隐患拍照取证并要求整改责任单位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完成后连同佐证资料一并上报。重点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食品的原材料采购、加工过程控制、餐具清洗消毒及设备设施维护以及餐饮许可证、菜肴留样制度落实。三是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春节、端午、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期间,局领导分别带队组织对民政服务机构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强化部门联合生日管家,邀请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提高检查巡查频次,实现民政社会服务场所食品安全全面有效监管。检查表明,个别机构存在问题,如加工操作场所简陋,食品处理区生熟不分混在一起,防蝇防尘设施缺少等等,根据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
(三)狠抓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强化问题导向,针对食品卫生安全共性隐患问题,重点突出农村敬老院设施设备陈旧、运营管理落后、照护人员短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等短板,研究制定专项措施,列出162个项目整治清单。一是将食品卫生安全与消防安全、医疗安全、服务安全、信息安全相结合,切实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双改造、双提升”工程,引导和帮助民办养老机构按标准配置设施设备,建成县级失能(失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服务机构。三是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确保所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达到二级以上养老机构等级标准。截止目前,市民政局督查检查服务机构193家(次),排查出17项食品安全隐患,大多数为食品留样不规范,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关键是抓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民政机构服务对象食品安全意识。
我局一直以来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宣传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充分利用春节、端午等重要节假日和“食品安全周”发放宣传资料,通过设置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利用各种会议加强对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法规方面的专业培训,提高机构负责人的工作水平,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提高民政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食品质量安全常识和意识。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责任制落实不够,虽然民政服务机构各项功能设施不断完善,各市(区)民政局与各服务机构也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但仍有少数机构对食品安全认识不到位。
二是农村敬老院安全隐患明显存在,由于农村群众文化水平较低,自我保护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乡镇民政科监管人员专业水平不高,不具备执法权,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五、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的监管。民政服务对象的食品安全事关民生,牵动着社会影响力。要时时督促民政系统服务机构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杜绝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群体性事件。
二是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继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让从事食品卫生人员掌握假冒伪劣食品鉴别的基本方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服务机构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是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专项整治。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